专家:元旦取消晚婚假不准确 其仍有法律依据

23.12.2015  13:39

  晚婚假要取消了,准新人赶快领证,否则10天婚假变3天?专家称此说法不准确。

  前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人口与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其中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这消息一出,不少筹备结婚的准新人计划“闪婚”领证。不过专家指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也即晚婚假仍有法律依据。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这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准妈妈:希望生育假能延长30天

    昨天,正在待产的小刘看到国家拟取消晚育假的新闻后,很担心。她今年30岁,怀孕38周,预产期恰好在元旦前后。“如果我元旦后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虽然生育假可能延长,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延长30天。此次草案修订,虽然拟删除晚育奖励,但同时规定,可延长生育假。这对二孩妈妈来说,可是个利好。

    那么妈妈们希望能延长多少?多数人表示,希望至少与取消晚育假前天数一样。也就是说,希望基础性产假能延长30天。

    “98天真的有点少了,都过不到孩子百天。”小刘表示。

    婚假可能只剩3天

    ■现行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延长婚假十天。

    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