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外遇不回家 婆婆支持儿媳离婚:你是我闺女

07.08.2014  09:23

  昨天,余姚法院一起离婚案审判庭上,当法官落下法槌,判决葛女士与张先生离婚时,35岁的葛女士和婆婆在法庭上抱头痛哭起来。

  婆婆拉着葛女士的手久久不肯放开:“小葛啊,虽然你和我儿子离婚了,但你现在就是我的女儿,我会像嫁女儿一样把你嫁出去的。

  2006年3月,葛女士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丈夫张先生,经过半年接触和交往,葛女士发现张先生很体贴、关心自己。

  2006年10月,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正式结为夫妻。

  婚后,葛女士继续在学校教书,张先生则在自己父亲的企业里帮忙。2007年,葛女士生下一个大胖小子,一家人其乐融融。

  葛女士是个耐心细致的人,上完班回到家,总是抢着帮婆婆干家务,张家人都对葛女士的贤惠赞不绝口。

  然而,这样的生活却没有一直继续下去。张先生有了第三者。

  2011年开始,张先生开始常常夜不归宿,葛女士发现丈夫有了外遇。为挽回丈夫的心,她找丈夫摊牌,但被丈夫回绝。至此,张先生更是不着家,一周甚至一个月都不回家。婆婆见自己儿子做错了事,也站在媳妇这边,劝儿子回家。哪知妻子和母亲的话,张先生一句也听不进去,平时只有想儿子的时候,他才会带着一些玩具和食物踏进家门,但始终对葛女士爱理不理。

  心里受了伤,但葛女士并没有将怨气发泄到公公婆婆身上,仍然尽心尽力伺候公婆。

  去年8月,葛女士实在无力挽回这段破碎的婚姻,向余姚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双方只要互相沟通和信任,矛盾是可以消除的,因此没有支持葛女士的诉讼请求。然而,这次离婚诉讼对丈夫来说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张先生依然我行我素,有家不回。

  今年7月,葛女士在婆婆支持下再次向余姚法院提起诉讼。

  昨天法院开庭,只有葛女士和婆婆出席,张先生没有到庭。法官对葛女士婚姻情况进行了了解,婆婆也一一予以印证。

  最终,法院认定葛女士和丈夫张先生感情已彻底破裂,符合离婚法定条件,予以离婚,儿子由葛女士抚养。

  这场失败的婚姻以离婚告终,但是葛女士与婆婆之间犹如母女般的情感却不会因此而隔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