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34家驾培机构因违规被责令整改、停止招生

30.05.2018  17:07

市运输管理处印发的《关于加强驾培行业“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运管汽〔2018〕67号)自2018年4月1日执行以来,本市大部分培训机构能够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培训流程。然而,市运输管理处比对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4月份全市培训机构申请驾驶证学员数据,发现仍有不少培训机构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存在未按规定上报学员培训信息、超出核定的培训能力开展招生培训等违规行为。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关于打击驾培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市场秩序的通知》(沪运管汽〔2018〕71号)和《关于加强驾培行业“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运管汽〔2018〕67号)要求,责令本市34家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停止招生一至三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