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工作”期间校内安全工作的通知

30.06.2015  17:07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夏季工作”期间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现就“夏季工作”期间需做好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范意识,进行部门安全检查

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开展一次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对有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放的重点要害区域,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购买、保管、使用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存放规范,使用与回收安全,出入明细清单要完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结合“夏季工作”期间用电高峰的特点,各部门要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的电器、线路进行一次检查,防止电器线路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物业部门要对配电站进行一次检查,保证供电安全;针对夏季留校学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用电教育,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不私拉电线和网线、私接灯头和电源插座。

3.结合夏季雨量大、台风多的特点,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防汛防台的工作要求,合理配置相关防汛防台设施设备,做好预警和日常巡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

4.结合校区施工工地多的特点,相关部门要督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提醒承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协助检查各种设施的安全情况。

5.加强公共财产和个人物品的保管,办公室、学生宿舍最好不要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密级文件要妥善保管;假期不用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要加锁、断水、断电,防止各类意外事故或案件的发生。

二、增强安全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各部门要分类分层次开展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大安全防范和自救的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的力度,引导师生员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人身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外出或就寝注意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个人财物;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在就餐、乘车、购物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防止物品被盗。

2.食品卫生安全:要注意饮食卫生,到有安全保障的地点就餐,不要到“三无”餐馆就餐,以防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

3.交通出行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过马路要注意观察,走人行横道,确保出行安全;不乘坐黑车、摩的和其他没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超载车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4.防骗防诈安全:提高求职安全意识,不可盲目轻信高报酬的宣传和冒充熟人、执法人员的电话,警惕诈骗陷阱;不要随意将自己的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告知陌生人。如出现安全问题,在报当地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向学校和所在单位报告。

三、强化值守意识,认真落实值守制度

“夏季工作”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学校各条线值班人员、门卫、宿舍管理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持联络畅通,对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对于重要敏感性信息和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以及舆论导向,也要尽快报告。假期中,如在校园内遇到困难,可及时拨打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5276080、55273874。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