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讨370万“软禁”老赖8天 把自己送进班房

14.11.2014  11:05

  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为了索取债务竟将人拘禁长达8天,最终反把自己送进了监狱,7名涉案人员因犯非法拘禁罪于今年5月被判刑,“漏网之鱼”张某也于今年8月被警方抓获。近日,静安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

  被拘禁者绰号四毛,经营码头生意。2012年3月他以码头为抵押向付某借款370万元用于码头建设。付某是这次非法拘禁案的主犯,曾多次讨债无果。与此同时,付某也负债累累。2013年12月19日,付某得知四毛约了客户在余姚路的酒店谈生意,召集张某等7人一同前去讨债。张某既是付某的老乡,又是付某的2万元债主,就想通过向四毛讨债来要回自己的钱。当天9点,张某等将四毛和妻子强行拖进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四毛求饶:“让我先去酒店把协议签了,签好了肯定就有钱还你们了!”然而,合同无果。付某、张某等人眼见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几人恼羞成怒便将其带至闵行一家快捷酒店,开始了拘禁追债。

  除了付某、张某一行人,还有多个债主正虎视眈眈准备上门讨债。12月25日,付某等人怕其他债主找上门来“”四毛讨债,便将其秘密转移到闵行区另一家酒店。12月26日凌晨4时许,四毛趁看管人熟睡之时发信息向朋友刘某求助并让他报警,之后四毛以能向生意伙伴借到钱为由得到同意,通过手机再次联系到刘某,约定第二天在余姚路某酒店碰头。

  12月27日10时许,除了张某之外的其余7人带着四毛来到约定酒店,被民警一举抓获,当场解救了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