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等新型社交媒体 发商业垃圾短信最高罚3万

06.11.2014  12:01

  令用户不胜其烦的垃圾短信有望得到根除。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工信部已起草《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这一规定也将成为治理垃圾短信现象的政策依据。关于垃圾短信,公众最为关注的还是打击和处罚问题。工信部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为商业短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工信部在通知中表示,对该规定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5日。征求意见稿中特别说明,“短信息服务是指利用电信网向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有限长度的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信息的电信业务。”按照这一规定,短信息指的并不仅仅是手机短信,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方式,都可以被纳入管理范围当中。事实上,传统的短信业务发送量递减已是大势所趋,而新的信息发送方式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