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条例立法转为正式项目 市人大主任会议召开

13.10.2016  02:32


  10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5次主任会议,决定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和《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由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由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的建议和论证意见的报告。据了解,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监督,监督中各方反映,迫切需要一部地方立法支撑社会信用工作。去年底,市人大常委会把信用立法列为年度计划预备项目后,社会信用立法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成立了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平行起草了政府版和专家版两个立法大纲,分头起草了两个立法建议稿。今年7月将两个稿子的精华部分合二为一,形成统一的草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进行反复修改。目前,各方对草案的内容给予了认可,可以提交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蔡达峰、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