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信用卡滞纳金超限费 明年将被取消

16.04.2016  10:49

  昨天,央行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卡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设上下限、取消滞纳金和超限费等。据悉,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行。

  此前,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

  而新规直接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同时,原先因超出信用卡额度而被收取的超限费也被取消。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此外,新规还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提升发卡机构信用卡利率定价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同时,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利息标准等,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

  新规还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

  新规还规定,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允许向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办理现金转账、现金充值,发卡机构应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