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市网信办联合宣讲互联网气象信息传播法律法规

02.08.2017  16:50

8月2日上午,我局联合市网信办面向全市主要互联网企业宣讲关于互联网气象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

会议通过典型案例进一步强调互联网气象信息传播的主要要求:气象信息来源应合法、气象信息刊播应及时、气象信息来源应标明、气象信息单位应备案。会议还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明确了上海地区权威气象信息的发布渠道。

下一步,我局将和市网信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加强互联网气象信息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推进互联网气象信息权威及时发布。(顾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