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举行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01.11.2016  12:35

  宝山区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近日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举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妇联、区卫计委、市一宝山医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签订合作协议。

  区检察院作为《协议》的起草及牵头方单位,就《协议》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各合作单位就履行各自职责任务作表态性发言。此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区“十三五”期间围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又多了一项有力措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江静良表示,通过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规范医治流程,可以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区公安局副局长黄伟表示,《协议》的签订,体现了各职能部门对公检工作的支持,区公安分局各职能部门、派出所将按照协议分工,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与医疗单位的工作衔接,抓紧落实;区妇联副主席唐佩英表示,为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区妇联将按照《协议》明确的内容,做好性侵预防宣传工作,对域内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长的身心健康主动观护,做好维权工作;区卫计委副主任苏玲表示,将义不容辞履行职责,按照《协议》内容,开展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试运行,包括诊室的安排、陪诊的流程、检查方式等,落实好相关细节工作,为性侵案件未成年提供专人陪同、专门诊室治疗的救助服务,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同时结合卫计委职能,联合区教育局,做好性侵预防工作,尽可能减少性侵案件发生。

来源:宝山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