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实现第13例人体器官捐献

13.08.2015  19:01

          8月6日,嘉定区第13例器官捐献在区中心医院顺利实现。

          捐献者为年仅24岁的祁先生,他因脑外伤被送入区中心医院抢救,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还是无法挽回他年轻的生命。家属了解了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后,毅然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随后,医院立即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市器官捐献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其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死亡诊断标准。祁先生的亲属表示,愿意无偿捐献祁先生的器官,让有需要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并在各方见证下,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祁先生捐出的1个肝脏、2个肾脏挽救了3位重症病人的生命,一对角膜让两位眼病患者重见了光明,他的部分器官(组织)在他人的生命里重放异彩。

 

(嘉定区红十字会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