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召开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工作学习交流会

31.07.2015  15:39

为进一步增强佛教寺院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寺院的文物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7月27日,崇明县召开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工作学习交流会,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办主任倪卫东主持会议,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宋国贤大队长、文物专管员张霜应邀出席会议,各相关佛教寺院当家法师参加会议。

在学习交流会现场,宋国贤大队长指出,文物是佛教文化传承的一部分,全国很多寺院保存了大量而珍贵的佛教文物瑰宝,但由于许多寺庙在文物的保护管理方面知识比较欠缺,导致文物遭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拥有文物保护建筑的寺院应该认识到科学合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这对弘扬佛教文化,保护寺院财产具有积极意义。文物专管员张霜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海文物保护条例》和《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办主任倪卫东就进一步提高寺院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三点工作建议,一是提高责任意识,迅速制订具体文物保护工作必须责任到人,降低文物受损风险;二是各寺院在翻修“登记保护建筑”时一定要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三是各寺院必须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执法大队的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