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2015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0余件

19.01.2016  19:55
       

1月19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363件428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2.5%,其中,贪污69件89人,受贿181件193人,行贿58件76人,挪用公款18件18人,单位受贿3件11人,单位行贿29件34人,对单位行贿1件1人,私分国有资产3件5人,介绍贿赂1件1人,总案值5.16亿余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8件48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5.6%,立案人数同比上升9.1%。

贪污贿赂犯罪九成以上是大案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344件,占94.8%;立案侦查案值10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88件10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51.7%;要案55人,占12.9%;查处局级干部7人,同比上升40%。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大案4件5人,特大案件7件10人,要案3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1人。

      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正局级),在1999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2015年8月19日,市检察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戴海波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正局级),在1995年至200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他人公司在借款、动拆迁、筹建疗养院、调整项目规划等活动中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2015年4月28日,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姜燮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正局级),于2003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相关企业供应电力设备、承接基建工程或软件开发项目等业务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伙同其妻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00余万元,冯军还单独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1000余万元。此外,冯军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7000余万元的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2015年1月21日,市检察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冯军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2015年本市检察机关还查办了一批大要案,包括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原副总裁李军(副局级)、金山区原副区长陆瑾(副局级)、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崔健(副局级)、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原副主任郭宏(副局级)等人涉嫌受贿案。

      进一步加大查办涉及党政、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及党政、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件 36人,其中,查办党政机关16件20人、行政执法机关9件10人、司法机关6件6人。

2012年至2015年,罗某在担任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督所所长、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江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监管食品企业生产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食品企业老板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2余万元。2015年6月11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罗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

本市检察机关在打“老虎”的同时,同样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共在征地动迁、残疾人保障、扶贫救济、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三农等民生领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3件148人,渎职侵权案件25件32人,占各类案件立案件数的33.9%和65.8%。

奉贤区残疾人联合会基层工作科原科长马某,于2006年至2012年间,利用其负责本区残疾人住院商业保险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合计价值人民币5.3万元。2015年1月9日,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马某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这类案件中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犯罪共17件21 人,占立案人数的4.9%。2013年11月,陆某在担任金山区朱泾镇牡丹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挪用土地流转款人民币100万元给予他人从事营利活动,并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万元。2015年4月1日,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陆某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查办的行贿犯罪数量大幅上升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查办各类行贿案件89件112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40%,其中行贿76人、单位行贿34人、对单位行贿1人,介绍贿赂1人。

崔某原系青浦区盈浦街道成人学校教师,2007年至2015年间,经与他人共谋,在未成立专门建筑公司、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情况下,为谋求承接工程获利,先后6次向青浦区赵巷镇原镇长行贿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2015年9月17日,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崔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互有关联的窝串案现象严重

根据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在一些行业或领域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本市检察机关加强对行业性线索的分析整合,拓宽查案领域,深挖窝案串案,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窝串案124件15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5.5%。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窝串案共16件24人,占立案件数的42.1%。

浦东新区检察院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等船舶系统立案侦查行贿、受贿案件11件13人;闵行区检察院在华漕镇新虹桥医学园区动拆迁领域共查处贪污、受贿案件10件15人;普陀区检察院在百联集团共立案侦查行贿、受贿案12件14人等。杨浦区检察院去年查办的3件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均是在已查办的一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中深挖所得;市检察二分院在已查办的一起滥用职权案的基础上,一举查办相关案件5件5人。

滥用职权罪占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近六成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全年立案件数、人数双双上升,办案规模创2006年更名“反渎职侵权局”以来历史新高,也是自2012年以来立案人数连续四年超过40人,再次实现全市反渎办案总量新突破,此外,查办高检院交督办线索6件,协助外省市反渎部门协查案件22件。

2015年立案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罪名主要为滥用职权22件28人,占立案件数的57.9%,另有玩忽职守案件5件6人,徇私枉法案件2件5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各3件3人。

2006年2月至3月,原南汇区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某某等人在审核办理某公司项目选址申请过程中,接受请托,明知该项目缺少相关材料,且涉及轨交规划控制区域,仍授意下属丁某某(另案处理)违规办理,既未书面征求市交通局的意见,又故意不予标注轨道交通间距30米的用地控制线等,致使该公司违规获批选址意见书,从而以违规获批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参与轨道交通16号线动迁,获得动迁补偿款人民币8000余万元。2015年3月31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朱某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成效

为贯彻中纪委、高检院统一部署,市检察院成立以陈旭检察长为组长的上海检察机关“天网”行动领导小组。“天网”行动以来,市检察院“天网”行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多次指示要求:“境内境外一起抓,争取抓获更多的在逃犯”,“加大推进力度,务必取得成果”。市检察院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迅速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靠前指挥,集中推进的全市反贪追逃追赃工作格局。通过分级实行“一逃一职”、“一案一档”和“一人一策”工作抓手,在市区两级院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境外4名、境内6名人员的追捕结案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并形成持续推进的追逃追赃强大态势,构建了反贪追逃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2015年7月,上海市检察院反贪局与松江区检察院在广东省检察机关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下,在广东省河源市将潜逃近20年、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国强抓获归案。1996年1月至10月,王国强利用担任原松江县农业银行营业部主任助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20万元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同年10月,王国强因银行查账担心事情败露而潜逃,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其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通缉。最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松江区检察院在“天网行动”中成功追逃王国强后,继续深挖线索缜密侦查,发现原上海新联商务总公司(集体企业)法人及总经理席健、原农行普陀支行信贷员鲍卫东与王国强合谋,利用王国强负责票据交换、结算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银行公款,其中席健涉案金额人民币270万元,鲍卫东、王国强涉案金额人民币320万元。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席健、鲍卫东依法提起公诉。

探索推进,进一步完善侦查工作机制

探索由市检察院牵头建立三级院有机配合的侦查专业化工作机制,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侦查专业化实施方案,对相关重点领域的查办情况进行分析,成立了由三级院反贪部门侦查骨干组成国企国资、动拆迁领域两个专业化侦查办案组,积极探索开展专业查案的模式、方法,努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探索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制定建立职务犯罪侦查情报信息中心的实施设想方案,明确职务犯罪侦查情报信息中心建设的目标、职能、主要任务、内容、保障等方面内容,并结合市检察院侦查、预防部门机构改革调整,考虑在现有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框架下成立专门的情报信息中心。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监察处组织对区县院反贪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检查抽查活动,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撰写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告,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侦查阶段保障律师权利、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薄弱环节等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对策意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监督,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源头治理,惩防并举更重视预防

本市检察机关在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专业化、社会化工作。2015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完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8份,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55件。

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配合市人大修改与完善《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立法草案。去年7月,该法规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去年9月1日起施行。市检察院还与华东政法大学加强沟通合作,成立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充分发挥检察司法实务与高校理论研究的各自优势,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研究。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预防调查,组织相关区检察院开展内河船舶签证、处罚环节,住宅修缮等领域专项预防工作,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预防专业小组建设,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组织7个专业小组共完成8项研究课题,并着手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积极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应用领域,与上海海事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单位签署意见,在相关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物资采购等方面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强化贿赂犯罪的源头治理。全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万余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155次。

继续丰富廉政宣传载体和内容,增强预防工作社会影响。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优秀预防公益作品专项宣传活动,制作发放预防优秀公益作品集,完善宣传资料库。并先后编撰出版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经理、村(居)干部履职、旅游经营监管、航空等领域的预防宣传书籍。组织开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专项预防工作,编撰《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廉政风险提示——来自检察官的建言》宣传手册,在上海自贸区管委会金桥管理局举行首发仪式,并以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在自贸区内各重大工程建设工地巡展。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的剖析,系统地梳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揭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为自贸区内建设工程提供廉洁服务与保障。

继续通过创“双优”等工作平台,积极服务迪士尼、大飞机项目、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北横通道、海洋装备岛等重大项目廉洁保障工作。邀请多家大型国企召开国有企业“走出去”反腐败法律风险防控座谈会,了解本市大型国企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继续扎实做好“五个一”工作措施、设立人才服务站、沙龙等方式继续深化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