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没分类但态度好,能不罚款吗?外地游客垃圾混投,要罚款吗?

27.06.2019  09:43
2019 06/27 06:00 分享 返回

    距离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只剩不到一周时间

    阿拉上海宁

    这段时间下班后也不忙别的了

    一门心思扑在这件事情上

    do(倒) ra(垃) si(圾)

    

    从7月1日起,上海将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罚单。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而言

    哪些行为属于“拒不改正”?

    如果罚款,到底怎么罚?

    对于来上海游玩的外地游客

    如果垃圾混投了怎么办?

    个人不分类到底怎么罚

    对个人而言,哪些情况是“拒不改正”?

    记者从上海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获悉,在责令立即改正后,

    “拒绝、阻挠城管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的”;

    “拒不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的”;

    “当场拒绝改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行为的”。

    以上,都属于“拒不改正”的情形。

    改不掉不分类的“习惯”,但是每次都“配合”改正,是不是不用被罚了呢?

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