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2日召开 交管条例控烟条例再付审议

06.09.2016  14:35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陈高勇)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3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9月12日至1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统计条例(草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和《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等四个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草案)》 和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以及关于本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情况报告的说明,并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和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本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该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授予杨曹文梅和黄柏兴“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及相关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并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该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书面审议。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规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