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15.03.2018  17:41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定于2018年9月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养选拔工作。现将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 转发给你们,并将本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养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二)2018年7月16日前,请各单位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   (三)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