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加坡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08.08.2019  21:03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沪财会)字外所临证第57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19年8月5日至2020年2月4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此复。
  附件:(沪财会)字外所临证第57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关于准予上海丰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上海丰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财政局
关于准予上海九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上海九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财政局
上海志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