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联合出台 《涉诉医患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细则》

12.07.2017  17:34

为进一步畅通医患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通道,近日,徐汇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共同出台《涉诉医患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医患纠纷诉讼的诉前调解制度。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的启动条件、调解期限、调解方式和调解终结等内容,使医患纠纷调解在操作细节上更规范、更高效。

二是探索开展诉中委托调解。对于区法院立案受理,且已移送审判庭审理的医患纠纷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区法院可以委托区医调委通过跟进调解、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弥合或缩小双方分歧。

三是完善调解协议书制作。明确医患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调解协议书的出具、办理撤回起诉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对由区法院直接委托医调委开展调解并成功的案件,探索由区法院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省去了医患双方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再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