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仪式还没举行,遗体竟被直接火化!家人欲哭无泪……

27.03.2021  06:41
2021 03/27 05:59 分享 返回

 

  图说:益善仪馆与陈先生签订的送殡委托单 投诉人供图

  亲属过世后,家人一般会选择在殡仪馆内举办遗体告别仪式。随着遗体火化,人生才算走完最后一程。

  原本,家属还能郑重地瞻仰故人最后一面,但是,却因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失误,忘记还要举办告别仪式,竟直接将遗体火化。事发后,涉事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也不道歉。今天下午,市民陈先生气愤地向新民晚报记者道出了他经历的这件伤心事。

  忘记告别仪式直接火化

  上周,市民陈先生91岁高龄的老父亲不幸过世。随后,老人的家人操办丧事,并选定于3月23日中午12时许,在位于老沪闵路1500号的上海市益善殡仪馆内举办告别仪式,送老父亲最后一程。

  当天中午,陈先生一家人早早地来到益善殡仪馆。

  随后,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在核对完陈先生老父亲的名字、确认遗体无误后,竟直接开门,将遗体送入火化。

  据陈先生回忆,事发时约中午12时许,工作人员刚将他老父亲的遗体送入火化,2分钟后,主持告别仪式的司仪赶到门口。见到这一幕,这名司仪也傻眼了。

  但是,此时,所有人都意识到,随着遗体被推入火化,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也就是说,陈先生一家必须接受没有郑重地与老父亲的遗体作最后道别的事实。“事发时,实在是太突然了,真的就是一瞬间的事情。等反应过来后,我们拉都拉不住。

  涉事员工不是首次犯错

  事发后,陈先生一家立即与当班工作人员理论起来。

  “我忘记还要办仪式了。大不了我退你钱咯,怎么了?

  这样的回答,这样的态度,让陈先生一家大为光火。“我当时真的气得浑身发抖!”陈先生表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涉事工作人员的态度竟然如此轻描淡写,就好像没事发生过一样。

  在随后的交谈中,该名工作人员甚至承认,这不是他第一次犯错:“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我忘记了,赔点钱,家属就接受了。”这样的回答,更让陈先生一家怒不可遏。

  当事人迟迟不道歉

  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上海市益善殡仪馆送殡服务委托单》,上面清楚地列了整个过程所需费用及服务项目清单。其中,“入炉仪式280元”赫然在列。

  让陈先生和家属寒心的是,事发后,当事人再也没出过面,也没有一句道歉。

  陈先生表示,益善殡仪馆的组长张先生态度不错,主动提出双倍退回仪式费用。但陈先生坚决提出,不要一分钱赔偿,希望善益殡仪馆能够对该名工作人员作出应有的处罚。

  记者联系了这名组长张先生。他承认,陈先生所叙述的经过均属实。他也坦言,工作人员确实操作失误、态度恶劣。但谈到后续处置时,他仅表示,目前正和陈先生一家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同时,陈先生还认为,善益殡仪馆在工作流程和员工培训上,也存在许多漏洞,这也从侧面暴露了殡葬行业内的一些乱象。“整个告别厅里,就他一个工作人员,能够随时掌控遗体入炉的时间,这合适么?

  截至发稿,善益殡仪馆给陈先生及家人发来一份《班组处理意见》,其中写明: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没有让家属得到相应的服务,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此员工调离岗位学习1个月,扣除当月绩效奖金。但是,陈先生和家人仍认为这样处理还是缺乏应有的诚意。

  律师意见:殡仪馆应付全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律师表示,这起事件中,殡仪馆需要负两方面责任。

  首先是违约责任。当事人与殡仪馆是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的,合同里的服务内容涉及瞻仰仪容、火化前悼念等等,发生这样的事实,殡仪馆方面已严重违约。

  其次,还侵犯了死者家属的亲权。亲权是一种身份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殡仪馆没有经过仪式,就将遗体火化,剥夺了当事人缅怀死者的权利,显然侵犯了家属的亲权。

  秦裕斌表示,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该殡仪馆,要求赔偿或者提出诉求,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同时也提醒,希望殡葬行业的主管部门也能做好行业指导、规范行业行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徐驰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