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起施行“双告知”制度 “先照后证”改革全面顺畅推行

01.04.2016  09:20

  从今天开始,上海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或进行经营范围变更时,如果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将被工商部门明确告知所需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同时,审批部门也将被告知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上海市工商局昨天透露,这一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的“双告知”制度将正式开始施行,此举也意味着上海的“先照后证”改革得以全面顺畅地推行。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大大降低了准入门槛,促成公司尽快开展商事活动,也能“倒逼”审批部门清理和压缩前置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

  为彻底厘清各种后置审批事项,市工商局前后花了近半年时间,与39个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逐一沟通协调,最终形成了《上海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此后,哪怕是创业“菜鸟”,也能按图索骥,迅速找到自己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应的后置审批项目名称以及对应的审批部门。

  上海观池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斌毫不掩饰对“双告知”的赞许。前不久,在他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窗口的工作人员就发放了承诺书,根据他的描述,明确告知其公司从事的经营范围属于“电影发行”,对应的审批部门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还通知他去领取营业执照,并附带一份告知书,工商部门借此再次提醒他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对应的审批部门。

  这种“双告知”制度相当于“双保险”。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俞培刚表示,一方面将企业的“出生证明”第一时间告知许可审批部门,打破了监管部门之间历来的信息孤岛,尽可能地避免了监管真空;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对改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以为有了营业执照,不需要办证就能开门营业,告知除了能帮助守法企业更加有的放矢,也能对“缺根筋”的企业起到必要的提醒作用。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