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信财富管理公司延期兑付 注册10亿元实缴200万

16.07.2016  13:05

  上海中民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沪上又一家被公安调查的理财机构。而且据媒体报道,该公司在工商备案的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实际缴纳却仅200万元,同一法人名下多家相关企业注册实缴资金为0。

   办公室空置暂无投资人聚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2楼的中民信公司总部。记者看到,在紧闭的大门上贴的公告显示:“上海中民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在7月11日公告称,因其法定代表人配合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从即日起,理财产品兑付工作延期执行,具体间另行通知。

  记者从玻璃门中看到,大部分办公区桌椅空置,留有少部分人在继续办公。当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遭到公司员工的拒绝。

  一位安保人员表示,公司确实是出了点问题,但是具体情况他们也不知道,建议投资人直接和警方联系。

  现场,记者尚未发现有投资人聚集的现象。

   多家相关企业注册实缴资金为0

  资料显示,中民信财富注册于2015年8月3日,股东为中民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为邹远胜。其官方网站显示,中民信控股集团是由侨商鄂商联合出资成立的综合性投资集团。集团业务现发展为“产业运营+综合金融”两大板块。

  据中民信集团2015年年报显示,中民信集团投资设立或购买企业为中民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民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民信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民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法人代表均为邹远胜,唯一股东为中民信集团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中民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实缴资金200万元。

  此外,中民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实缴资金为0元;中民信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33亿元,实缴资金为0元。中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实缴资金为0元,且在2015年12月17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民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33亿元,实缴金为0元。

   律师:认缴制并非任意制

  据了解,2014年3月,新《公司法》规定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自主约定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取消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限制等。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给创业者带来了极大便利,但需要指出的是认缴不可以任性。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一方面有利于改变过去实缴制下出资形式受到限制的弊端,有益于公司的创新和经营,激发市场活力。但另一方面也极易造成市场主体自身公示的出资额虚高,使实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担保的功能虚化,给交易相对方正确评估交易对象的信用造成困难,带来交易安全隐患。

  新规出台后一些问题备受各界关注,例如在认缴制下“公司财产”应该如何定义?股东在公司注册后尚未认缴的资本是否也算在其中?公司对外偿债时,股东尚未认缴的资本是否也应用做抵债?

  对此,上海顾友律师事务所周志华告诉记者,“对‘公司财产’的理解,不能仅仅限于公司现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也是公司的财产或利益。”他说,就实行认缴制的公司而言,以在工商注册时所登记的注册资金为准,企业应该有一个“认缴计划”,有认缴5年、10年,甚至更长的。

  周志华分析,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你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个人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与一般的债务并无区别,同样看作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的债务。

  “也就是说,公司一旦认缴了注册资本,就必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周志华说,由此可见,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他说,例如,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赔本100万元,只需依照认缴的50万元注册资本为限赔偿债权人,而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必须赔偿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