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整治“走读” 干部不再当“候鸟”

23.09.2014  11:33

  原标题:整治“走读”,干部不再当“候鸟”(整改进行时·晒晒整改成绩单)

  本报记者 姜洁

  《 人民日报》( 2014年09月23日04 版)

  “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 这是群众对一些基层干部“走读”现象的生动描述。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针对部分基层干部“上班到岗点卯、下班走人回城”等现象,各地深入开展整治干部“走读”,让干部安心“住读”,不再当“候鸟”。

  明察暗访,让干部不敢“走读

  “雷书记在不在?”“到!”“邓镇长来了没有?”“到!”8月12日20时43分,湖南郴州市苏仙区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的电子监控室里灯火通明,区作风办牵头,组织区防汛办、区电子政务办打开远程视频系统,督察干部在岗情况。督查人员随机抽取了4个乡镇,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电子视频点名。视频点名结果显示,4个乡镇41名班子成员中,现场视频签到的34人,到城区处理村民上访事宜点名时正返回镇机关3人,因公外出、因事、因病等请假3人,未现场签到的1人。

  在湖北,襄阳市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值班情况进行了集中抽查,对22个乡镇、社区干部值班不在岗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宜昌市组织3次明察暗访,发现存在“走读”问题干部18人,已问责处理5人、督促纠正整改13人;荆州市成立专项整治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查处8起“走读”现象;大悟县组织暗访行动28次,抽查145个单位,通报批评7名“走读”干部……

  建章立制,让干部不能“走读

  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今年6月,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已在市、县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当地任职期间不得将配偶单独调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通知要求,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今后,新提拔任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

  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规定居住地离工作地较远的领导干部应尽量吃住在工作地,县(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须带头住夜,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应少于4天。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以上乡镇,乡镇领导干部要联系1个以上村,定期到联系点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谈心,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各地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等信息应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营造氛围,让干部不愿“走读

  在集中整治干部“走读”的同时,各地还努力改善条件,丰富领导干部在岗生活,让干部不愿“走读”。湖北荆门市将乡镇新建干部周转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武汉市东西湖区将交流干部安排在区委党校住宿,并积极改善食堂伙食和文化生活条件,让干部安心“住读”;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在8个乡镇建立“廉政”食堂。

  江西永修县要求乡镇夜间开放乡镇文化站、图书阅览室等活动场所,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使乡镇干部业余生活丰富多彩;适当改善乡镇吃饭、住宿、洗浴等生活条件,使干部生活舒心。同时,县里结合防汛、防火、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实际,在乡镇建立“夜学、夜议、夜谈、夜访”制度,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干部开展政策理论学习,会商白天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村入户征求意见、化解矛盾、开展谈心活动。人性化管理和制度约束,有效留住了“走读”干部,让基层干部更加安心扎根基层,贴心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