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查办局级嫌犯4人 将建职务犯罪嫌疑人库

15.10.2014  10:52
  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敢于碰硬,特别是要坚决查处职务高、数额大、有影响的案件;要建立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库,加大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追赃力度。昨天,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30条意见。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近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上海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加大办案力度,转变侦查方式,深化预防专业化、社会化工作等6方面提出了30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30条意见)。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特别是要坚决查处职务高、数额大、有影响的案件;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加大查处窝串案的力度,遏制行业性、系统性腐败的滋生蔓延;要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贿赂犯罪。

  要着力查处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利用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财政补贴、执法办案等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着力查处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借改革之机权钱交易、中饱私囊、危害改革的贪污贿赂犯罪;着力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节能减排、金融、证券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着力查处医药卫生、征地动迁、教育科研、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三农”补贴等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

  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公开

  30条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建立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库,定期清理,跟踪督办。加强与公安、边防、金融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掌握在逃人员信息,充分运用网上发布、境外追捕等工作机制,加大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追赃力度。

  对于局级干部、市属部委办局处级干部;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500万元以上;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东方网10月15日消息:境污染案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等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侦查至审判各个诉讼阶段,本市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及时、权威地发布信息,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增强群众反腐信心和参与热情。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