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11.06.2018  22:51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