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布
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规划》在严格保护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空间格局优化统领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土地利用任务。
《规划》着力优化区域空间开发格局,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存量挖潜区、增量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明确了各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利用导向。明确规划期内,减量优化区需要通过建设用地“减量瘦身”倒逼城市功能提升,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存量建设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不宜再进行高强度大规模建设,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适度发展区是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应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以稳定耕地保护面积、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协同发挥区域农用地功能为重点,推动区域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同时,强调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大力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将北京顺义东部等13片集中分布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推进构建“一带十三区”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加快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更好发挥永久基本农田对防止城市蔓延的约束作用。推进地下水超采区耕地整治,强化污染耕地修复,加强地裂缝区耕地整治。
《规划》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投放、优化结构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通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积极引导各类基础设施高效利用,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记者 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