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发布《崇明区绿色交通发展指导意见》

08.03.2018  15:21

为进一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市交通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府崇明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推进会要求,会同崇明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崇明区绿色交通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意见》正式发布施行。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建设绿色交通体系的必要性。 从绿色交通是落实生态文明国家战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交通是提高生态岛发展效率的必要支撑;绿色交通是改善三岛民生的重要措施三个方面阐述崇明区发展绿色交通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落实崇明区发展绿色交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全面构建“外畅内优、高效集约、绿色生态”的生态型综合交通体系的目标。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为确保绿色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明确打造快速对外交通系统、构建特色公共交通系统、完善便捷的道路系统、打造宜人的慢行交通、引导个体机动合理使用、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应用、提升智能化交通水平七项主要任务,七项任务不仅涉及到对外交通、公共交通、道路交通、停车、慢行交通、客货运枢纽、智能交通等各个子系统发展,还从个体机动管理、环保新技术使用等管理方面提出发展措施。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为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的落实,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激励、开展试点示范、强化考核评价、积极宣传引导五项保障措施,全方面保障绿色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