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遇到过的暴力抗法:拖行、撕咬、倒车撞警车

07.04.2016  20:37

原标题: 上海交警遇到过的暴力抗法:拖行、撕咬、倒车撞警车

  东方网4月7日消息:由于害怕处罚,部分交通违法的司机殴打、撕咬交警,甚至将交警顶在引擎盖上逃逸,事后有的自首有的被捕,均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

  4月7日,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日前梳理了几起妨害交警执法的典型案例,借此契机呼吁广大市民开车切莫“任性”,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交警执法,提高践行文明交通的意识。

   案例一:被截停后倒车撞倒交警

  2015年12月17日20时40分许,交警小顾和辅警小蒋在金山区蒙山路附近设卡查酒驾,一辆绿色轿车由北向南驶来,小顾拿出手电筒和荧光指挥棒,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

  然而,该车司机突然狠踩油门、强行闯关,小顾和小蒋见状迅速上车执行追捕,追至下一个路口将该车截停。

  随后,小蒋下车要求司机熄火并出示驾照,该司机竟突然倒车将小蒋撞倒,随后继续往西行驶。车上的小顾见状立即启动警车,继续追捕。在追了几条街后,该车突然停车,司机欲弃车逃跑。小顾随即下车拦住司机,要求其熄火下车,配合执法。

  “我就不下来!你们能拿我怎样!”该司机情绪激动,仍拒绝配合。当小顾对其行使强制传唤时,该司机上前对交警小顾拉扯推搡,撕坏警服的左警衔,进而殴打、撕咬小顾,将其右手中指扭伤。不久后,增援警力到场控制住了该司机。

  到案后,司机单某交代称:“看到警车设卡检查,当时喝了黄酒,怕被查到,在酒精作用下昏了头,就干脆加速冲卡了。”经测试,单某属酒后驾车,逃逸时车速达80公里/时。经鉴定,交警小顾的伤势构成轻微伤,被损毁的警用装备价值329元。

  日前,单某因妨害公务罪被金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金山法院审理后,支持该指控,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二:强闯关卡多次撞击警车

  “看到前方有交警在设卡盘查,但我车子年检过期了,一心虚也没多想,就立即倒挂挡踩油门想逃走,没想到之后出了那么多幺蛾子!”在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何某对检察官说。

  2015年9月3日凌晨,何某挂倒挡逆向行驶的异常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民警驾驶警车向他驶来,并闪灯示意其停车。何某由于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年检,慌不择路,加速倒车逃逸。交警见状遂驾警车紧追不舍,在追赶到一交叉路口时,强行将其逼停。

  此后,何某仍不配合执法,加大马力倒车,用车尾撞击警车右侧,继续逃逸。期间多次高速逆向超车、闯红灯。

  交警立即通知指挥中心进行拦截,在追到一冷僻路段时,交警见该路段无行人和车辆,便再次上前将其逼停。然而,何某仍不就范,将车头撞向警车右侧,并加速倒车打方向欲继续逃逸。岂料,由于倒车速度过快,他竟将路边的消防栓撞坏,一时间水柱喷出四五米高,水漫金山。

  次日,何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他表示,当时一心想逃跑,没有多想,“一路上我的油门一直都没松,大概在100公里/时,还和警车撞了好几次。后来虽然逃走了,但是觉得事态很严重,还是选择自首。”经鉴定,警车物损达人民币2604元,消防栓维修费为4558元。

  案件随后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何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金山法院支持该罪名指控,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三:把交警顶在引擎盖上行驶580米

  2015年3月23日22时许,一辆黑色轿车遇到交警设卡盘查,车主周某看到交警示意其停车,由于自己无证驾驶,心里有些惊慌。迟疑了一会儿后,他犹豫着停了车。

  随后交警走至车前,敲打车窗示意其出示驾驶证件,并拿起破胎器放在右前车轮,警告周某不得继续向前行驶,认真接受盘查。

  因为怕被发现无证驾驶,周某突然急踩油门,车子猛地开过了破胎器,完全不顾交警阻拦,一路加速往前。当时正在车前阻拦其逃逸的交警小俞被撞趴在引擎盖上,他只得趴在上面,一边紧紧握住雨刮刷,一边用电筒敲击前挡风玻璃,警告周某停车。

  其他交警见状,立即驱车追赶大喊其停车,但周某不听劝阻,仍然向前行驶,直到轮胎泄气完全不能用才停下,此时交警小俞已被拖行了580米。周某自知闯下大祸,打开车门后急忙往南侧绿化带逃逸。

  三天后,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我看见交警趴在车前盖上,心想这下完了,闯祸了,但一下子又不知道怎么收场。当时脑袋一片空白,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开。要是能够配合检查,可能就受点处罚,也不至于捅出那么大的篓子!”周某说。

  随后,金山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周某提起公诉,金山法院支持该指控,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