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屡遭暴力抗击 “任性”开车须“买单”

08.04.2016  21:06
   

近年来,本市妨害民警公务案件呈高发之势,而其中涉及交警处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遭到车主或其同伴伤害案例屡见不鲜。从不配合、谩骂、威胁等“软暴力”,逐渐朝殴打、围攻甚至撞击警车、袭击交警等“强暴力”的趋势升级,既阻碍了交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危害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据悉,本市自3月24日启动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日前,金山区检察院梳理了几起妨害交警执法的典型案例,借此契机呼吁广大市民开车切莫“任性”,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交警执法,提高践行文明交通的意识。

【案例一】都是酒精惹的祸 打骂交警闹不休

2015年12月17晚20时40分,交警小顾和辅警小蒋在金山区蒙山路附近设卡查酒驾,不久后一辆绿色轿车由北向南驶来,小顾便照例拿出手电筒和荧光指挥棒,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

然而,此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该车车主突然狠踩油门、强行闯关,由于速度太快,车子的挡风玻璃左侧瞬间将小顾的指挥棒撞倒毁坏。小顾和小蒋见状迅速上车执行追捕,追至下一个分岔路后,成功将该车截停。

随后,小蒋下车要求其熄火并出示驾照,车主不但不配合,反而突然倒车将其一把撞倒,随后继续往西行驶。车上的小顾见状立即启动警车,继续追捕。在追了几条街后,该车突然停车,车主欲弃车逃跑。小顾随即下车拦住车主,要求其熄火下车,配合执法。

我就不下来!你们能拿我怎样!”该车主情绪激动地吼着,仍拒绝配合。当小顾对其行使强制传唤时,对方上前对交警拉扯推搡,并把警服的左警衔撕坏,用暴力殴打、撕咬交警,将其右手中指扭伤。不久后,警力增援到场控制住了车主。

到案后,该车主单某交代“看到警车设卡检查,当时喝了黄酒,怕被查到,在酒精作用下昏了头,就干脆加速冲卡了”。经测试,该男子确属酒后驾车,逃逸时车速达80公里/时。经鉴定,交警小顾的伤势构成轻微伤,被损毁的警用装备价值329元。

日前,单某因妨害公务罪被金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金山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官提醒: 喝酒容易导致人产生暴躁、易怒等情绪,同时也使人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下降,从而诱发一些攻击他人的非理智行为。本案中,单某就是属于典型的醉酒后头脑发热、无视法律、控制能力减弱的表现。

单某酒后驾驶本身已是怀着侥幸心理,然而为了躲避检查,他更是非理性地选择了铤而走险的方式,不惜屡次暴力抗击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全然漠视法律于不顾,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为了自己的交通安全,必须坚决杜绝一切酒后驾车行为,不要像单某那样在酒精作用下,做出一系列荒唐的举动。同时应当积极配合交警执法,防止因制造事端而触犯刑法,那时后悔就晚了。

【案例二】未年检心虚上路 强闯关卡狂撞警车

看到前方有交警在设卡盘查,但我车子年检过期了,一心虚也没多想,就立即倒挂挡踩油门想逃走,没想到之后出了那么多幺蛾子!”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何某后悔莫及地跟检察官说道。

2015年9月3日凌晨,何某挂倒挡逆向行驶的异常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遂驾驶警车向他驶来,并闪灯示意其停车。但由于何某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年检,心虚的他加速倒车欲逃逸,险些与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交警见状遂驾警车紧追不舍,在追赶到一交叉路口时,强行将其逼停。何某非但不配合执法,反而加大马力倒车并强行用车尾撞击警车,继续逃逸。期间多次高速逆向超车、闯红灯。

交警立即通知指挥中心进行拦截,在追到一冷僻路段时,见该路段无行人和车辆,交警便再次上前将其逼停。然而,已经几乎疯狂的何某却一股脑地将车头撞向警车,并加速倒车打方向欲继续逃逸。岂料,由于倒车速度过快,他竟将路边的消防栓撞坏,一时间水柱喷溅出四五米高,马路成了“水路”。

第二天,冷静了一夜的何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他表示,自己当时一心想逃跑,没有多想。他交代道:“一路上我的油门一直都没松,大概在100公里/时,还和警车撞了好几次。后来虽然逃走了,但是觉得事态很严重,还是选择自首。”经鉴定,警车物损达2,604元,消防栓维修费为4,558元。

案件随后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何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金山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官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未年审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和记扣3分的处罚。本案的何某为逃避驾驶逾期未年审车辆的责任,竟采用了盲目逃逸的方式,不仅屡次暴力撞击警车,而且严重危害了沿途的交通安全,酿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最终他为自己的“任性”买了单,真可谓得不偿失。

检察官提醒车主,一定要及时进行车辆年检,不要因为逾期未检而给自己带来麻烦和危害。面对交警的盘查,一定要积极配合,认真接受相关的警示教育和处罚,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对于在交警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查处纠正时拒不配合,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妨害其依法执行公务的,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了法律尊严的犯罪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无证驾驶被查 拖行交警数百米

2015年3月23日晚10点左右,一辆黑色轿车遇到交警设卡盘查,车主周某眼看交警示意其停车,但由于自己无证驾驶,他心里有些惊慌。迟疑了一会儿后,他犹豫着停了车。

随后交警走至车前,敲打车窗示意其出示驾驶证件,并拿起破胎器放在右前车轮,警告周某不得继续向前行驶,认真接受盘查。

然而,周某突然急踩油门,继续向前行驶。车子猛地开过了破胎器,周某完全不顾交警阻拦,一路加速往前。此时令人惊悚的一幕出现了,当时正在车前阻拦其逃逸的交警小俞一下子被撞趴在了引擎盖上,他只得趴在上面,一边紧紧握住雨刮刷,一边用电筒敲击前挡风玻璃,警告周某停车。

其他交警见状,立即驱车追赶大喊其停车,但是周某不听劝阻,仍然向前行驶,直到轮胎泄气完全不能用才停下,而此时交警小俞已被拖行了580米,这种情况下稍不留神随时就可能被甩飞出去。周某见状,自知闯下大祸,打开车门后急忙往南侧绿化带畏罪逃逸。

三天后,经过了一番反省,周某还是决定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我看见交警趴在车前盖上,心想这下完了,闯祸了,但一下子又不知道怎么收场。当时脑袋一片空白,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开。要是能够配合检查,可能就受点处罚,也不至于捅出那么大的篓子!”得知自己的行为将会被追究刑责,周某后悔万分。

随后,金山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周某提起公诉,金山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本案中,因无证驾驶而害怕被交警盘查的周某一时之间做出疯狂逃窜的荒诞行为。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这名交警身手比较敏捷,及时趴在车的前引擎盖上并死死抓住雨刷,该车辆如果不是被破胎器强行制止,将造成多么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检察官提醒大家在驾驶机动车上路前一定要考取驾驶证,并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时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为自己负责的同时也为他人负责。另外,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若对执行公务行为有异议,可依据相关规定提起复议或申诉,切莫因一时“任性”,做出妨害公务的犯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