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院为实体”改革校院授权协议签订仪式举行[图]

05.01.2018  18:34

1月4日,上海交大“院为实体”改革校院授权协议签订仪式在闵行校区举行。校党委书记姜斯宪,校长、党委副书记林忠钦等全体校领导,28个院系以及相关部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顾锋主持。  

林忠钦与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交大密西根学院等7个“院为实体”协议授权改革试点学院的院长签订《校院授权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学校、学院(系)双方权责。  

顾锋表示,自2015年起,学校开始研究和策划“协议授权”改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经试点学院申请,与相关职能部处协商,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学校部分“”、“”、“”、“”等方面的权责同步下放至学院,赋予学院更大的自主办学空间,激发办学活力。他对7个“院为实体”协议授权改革试点学院的签约表示祝贺。他希望,今后7个试点学院更好地在全校范围内发挥协议授权改革的试点和示范作用,规范治理、激发活力,为学校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解决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的政策性障碍,让政策更好地服务学院的发展,学校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开展了“院为实体”协议授权改革,力求解决政策“一刀切”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学校决定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协议授权”的落实。第一阶段,以校部机关为主自上而下地梳理权责清单。第二阶段,由规划发展处牵头与各学院协商中长期目标任务,根据任务对学校的总体建设目标及学院个性化需求的体现程度,将目标任务分为核心指标、指定指标和自选指标三类。第三阶段,以院系为主,根据自身的目标任务需求自下而上地提出需要授权的具体政策事项,与相关部门就可授权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政策授权协议”明确学院责权。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及“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分别用以明确校院间具体事务操作规范,以及规范授权事项在学院内部的决策程序和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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