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男子酒后因2块钱车费暴打出租车司机获刑

10.11.2015  08:36

  □见习记者 李欢 通讯员 徐一聪

  本报讯 几个朋友本是欢欢喜喜出去聚会,没想到喝大了,竟为了2块钱车费对出租车司机大打出手。近日,周某、钱某等五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9月14日晚上,周某约钱某等朋友一起去唱KTV,席间大家唱歌、喝酒、聊天,很是尽兴。次日凌晨2点左右,一行人离开KTV准备回家。他们在KTV门口招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老张见他们是五个人,不想做这单生意。但周某说他们去的地方很近,而且这么晚也拦不到什么车。老张听后勉强同意,让五个人上了车。

  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上显示车费18元,周某给了出租车司机老张20元整。老张说车里载5个乘客算是超载,所以2元钱零钱算是辛苦钱,就不找了。此时众人正在下车,周某的朋友冯某认为司机多拿收了2块钱,十分不爽,便“”地一声关了车门,还不解气地踢了一脚车门,周某也不满地骂了几句。

  老张听了非常生气,下车跟周某等人理论。醉醺醺的周某抬手便给老张一个耳光,老张一下子被打蒙了,还没反应过来,钱某、冯某、李某等三人又冲上来对老张拳打脚踢。周某老婆刘某本来是在旁边劝架,混乱中被老张打了一下,刘某便怒气冲冲地上前与老张扭打在一起。因被几个人围攻,老张实在吃不消,想趁机向旁边逃。谁知,周某等五人不依不饶,继续追打老张到下一个路口,冯某还用皮带抽打老张,后来老张被打倒在地。周围的路人实在看不下,将周某等五人劝开。

  凌晨2点左右,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某路口发生打人事件。公安机关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12月4日,周某等五人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经审查,事发当天,周某等五人因出租车司机老张结算车费未找零,而与其发生争执,周某等五人对老张拳打脚踢。其间,刘某用随身携带的包打击老张面部,冯某用腰间皮带抽打老张,造成老张多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老张因遭受外力作用致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到案后,周某等五人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后悔,认为自己酒后打人的行为太鲁莽,并且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希望能取得被害人谅解。经调解,周某等五人共赔偿被害人老张8万元。

  因周某等五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近日,普陀区法院判决周某拘役5个月,钱某、冯某、李某、刘某等四人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