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五个强化”做好外省籍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

01.09.2014  16:36

普陀区司法局“五个强化”做好外省籍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入门管理,降低重犯风险。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符合规定的外省籍社区服刑人员按程序予以接收与纳管,对不符合接收规定的,在不影响“首接责任制”的前提下,采取发送协查函等方式予以处理,把好入口关;二是强化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严肃性。严格规范入矫宣告、外出审批、训诫、解矫等程序,增强执法行为的威慑力;三是强化亲情模式,拓宽执法延伸度。做好外省籍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关系疏导工作,努力修复社区服刑人员与家庭、社会的关系,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四是强化集中教育,严格重点管理。每月定期开展集中教育,以电话访谈、个别谈话、组织公益劳动等形式,向社区服刑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制观念;五是强化动态掌握,扭转抵触情绪。加强调查走访,增强外省籍社区服刑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服从意识,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提高监管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