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安宁炼油项目被环保部叫停 并罚款20万元

02.09.2015  12:57

  环保部近日公开了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建设安宁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变动工程,并罚款20万元。在该项目变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依法恢复建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2年7月获环保部批复,2013年2月开工建设。今年4月份,环保部调查发现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环保部最终认定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环保部责令该项目变动工程停止建设,并罚款20万元。

  记者发现,环保部已公示了《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优化调整(中国石油-沙特阿美合资云南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这表明环保部已经受理此报告书。这也意味着,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已经着手补办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