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评估费动辄数千 标准不一且走过场

26.08.2015  15:04

  新华网上海8月26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姚玉洁、孙青、俞丽虹)白领小郑在江苏昆山购买了一套70多万元的二手房,按房产中介要求交了3730元的贷款评估费,相当于房子总价的5‰,却根本没有人上门评估,就是花钱拿个报告。

  今年以来,楼市交易升温,很多购房者在申请二手房商业贷款时,往往被要求缴纳一笔动辄数千元的评估费。这笔钱该由购房者承担吗

   评估收费标准不一且“走过场

  所谓“房产评估费”是指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控制贷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

  记者多方走访并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发现,在上海、北京、济南、南京、南宁等多个城市,向购房者收取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多数银行将房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并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收费标准为房价的1‰-5‰不等。

  上海市民杨女士通过中原地产购买了一套宝山区的二手房,总价175万元。完成房产过户、银行发放贷款前,杨女士突然接到中介电话,称需缴纳一笔1750元的评估费,银行才能放贷。为了顺利拿下房贷,杨女士如数交纳了这笔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房产评估收费标准不一,议价弹性很大。“如果房子总价达到500万元,评估费能享受7折优惠。”知名中介机构德佑地产一名贷款专员说。另一家中介工作人员则透露,如果能找到熟人打招呼,最低可只收500元。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估价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状况,还要现场拍照记录。但很多购房者反映,所谓评估只是花钱买报告的“走过场”。

  杨女士告诉记者,交完钱就没人再提评估的事,她既没见到估价人员,也没看到评估报告。昆山白领小郑说,整个过程都没有评估人员进过家门,最后只收到一张标有“预收评估费”字样的收据,连发票都没有。

   钱进了谁的口袋

  今年1月,发改委放开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在内的7项服务价格,要求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截留定价权。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银行声明收费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但多数银行均有指定的合作评估机构,消费者可以在三至五家合作机构中“随机”选取。记者以买房者身份咨询时,建设银行昆山分行工作人员明确说,办理贷款必须进行房产评估,而且必须通过与建行合作的评估机构办理。

  “银行指定评估机构,显然剥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汪鸫说。

  有银行业内人士透露,部分银行与评估机构之间存在利益返点,返点的比例甚至可达到一半,银行内部分支行之间、支行与客户经理之间再进行相关利益分配。还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一些不好走账的招待费、活动费,也会让评估机构承担。

  即使部分银行已经不要求购房者承担评估费用,但房产中介与评估机构依旧利用信息不对称向购房者“下手”。记者以前述杨女士的身份到贷款行兴业银行咨询,信贷工作人员告知,兴业银行根本就没有要求贷款者必须做房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