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欠款“失联” 上下家无法“对接”

10.11.2015  11:01

  近日,家住闵行区都会路君莲小区的韩先生打电话向本报求助,称自己在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入住后却发现提供租借的是二房东。最近,房东多次找上门来,称二房东拖欠房租未付,向他询问情况。

  韩先生说,今年7月,自己通过中介在该小区内找了一套2室1厅的房子。签订完合同,支付了半年租金后,便拎包入住。谁知两个月后的一天,一名陌生男子找上门,称是房子的主人。“从他口中,我才知道自己可能是跟二房东签了合同。”了解真相后,韩先生十分郁闷。“我签合同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二房东,就付了房租。

  韩先生拿出房屋租赁合同,记者看到,甲方的贾女士即为“二房东”。记者多次拨打该女士电话,始终忙音。记者联系到了代理业务的富顺中介。工作人员张先生说,事发后,他们也曾多次联系二房东,并曾协调其支付给大房东一笔房租,但目前,二房东仍欠大房东部分房租和水电煤费用。“我们也多次联系她,可她电话从来不接。”中介无奈地表示。

  大房东陈先生说,自己并无“赶走”租客的意思,只是希望能够和租客站在统一立场,希望能早日联系到二房东,把欠款要回来。

  “租客在租房前对房屋信息有知情权,不行使此项权利,租客本身应负责任。”新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连晏杰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租客知晓是二房东,一旦签约,那就要承担二房东携款潜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