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认真做好“11·3”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 省际客运行业重申安全管理要求

20.11.2014  13:52

“11·3”省际客运大巴侧翻事故发生后,市交通委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督促企业组织人员、筹集资金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同时,在全行业举一反三,重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立即开展乘客安全带佩戴情况专项检查。

市运输管理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分别赶赴事故现场和巴士新联谊公司进行调查,调取该事故车辆的GPS运行轨迹,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资料和驾驶员相关档案材料,了解该营运业务的具体情况。督促企业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筹集资金处理善后工作。管理部门将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进一步对事故企业采取相应行政措施。

同时,向全行业下发重申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一次针对驾驶员的专项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以提升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求切实提高驾驶操作水平,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交通事故;在执行驾驶任务前要适时调整身体状况,注意休息,防止疲劳驾驶;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确保安全带、灭火器材、逃生锤等设备完好。

二是让从业人员和旅客了解 “安全带-生命带”的重要意义,在每次发车前驾驶员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带,并且要承担告知和检查旅客系好安全带的义务和责任,客运站要按规定在客车发车和出门前检查旅客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带。

三是客运企业要加强车辆的技术管理,定期检查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是否配齐、完好、有效,按规定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驾驶员日常保养工作,保管好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记录,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客运站要按规定做好客车安全检查,凭车辆安检合格单上客,严格做好车辆出门检查登记工作。

四是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每天车辆出车前要检查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信号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严禁信号不正常的车辆投入营运。监控人员发现违规情况,要及时提醒,事后及时处置。

五是驾驶员应随车备齐相关营运证件。严禁无道路运输证车辆、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投入营运。

市运输管理处将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对省际客运行业加强检查力度,重点对安全带佩戴、车辆技术安全、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GPS实时监控等方面进行检查,如有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