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自贸区首批企业"黑名单"出炉

24.09.2014  10:24

  在自贸区“宽进”的口子——“资本注册登记认缴制”放开之后,工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也紧跟上脚步。记者昨天获悉,随着自贸区内企业2013年度年报公示告一段落,自贸区内首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昨已挂上工商局网站,首批进入名单的企业有1467家,以中小企业为主。

  市工商局副局长彭文皓表示,经营异常名录是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它与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抽查、部门联动机制等一起,构成了一套完整的事中事后信用约束和监管措施,“这都充分体现了政府放松对企业直接干预,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的转变。

   首批1467户企业上“黑名单

  企业靠不靠谱,上网就能一探究竟。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自贸区内首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经悄悄挂上上海市工商局官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经营异常名录”选项便可查询。记者看到,首批1467家企业的名称全部“”在了网页上。例如法人代表为“陈映”、经营场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1号塔楼19层1908室的上海申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而被列入“异常名录”。

  彭文皓表示,截至9月中旬,自贸试验区共新设各类企业1.2万余户,新设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量超过3400亿元,目前年报公示率接近88%,总体较为满意,“首批进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基本上都是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报的,如果能按照规定补录,就能够移出名录。

  上海市工商局自贸区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徐炳胜透露,在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中,有900多家是新开设企业,其中私营企业较多,还有一些是外地到自贸区内开设的企业。一些私营企业对政策并不熟悉,错过了时间,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明年年报公示率预计将提高。

   更多事中事后监管将跟上

  彭文皓表示,经营异常名录是一个变化的“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4种情形,一是未依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二是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向社会公示即时信息的;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

  徐炳胜透露,除了未按期限公示年报的企业以外,工商部门将对已报年报的企业进行定向和不定项抽查,重点抽查即时信息以及财务数据,发现虚报、瞒报信息的,也将逐步列入名单。

  据介绍,目前自贸区内的企业年报,包括注册备案、认缴实缴、股权转让、经营状态以及市场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从事网络经营的企业还有网络经营情况的信息。徐炳胜透露,除了国务院要求公示的信息外,自贸区内标准更严,比如规定对于认缴的资金,如果企业经过会计事务所进行了验资或审计,企业需要自主申报会计事务所和审计报告编号,“后期工商部门会将这些名单交由会计协会,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进名录后将付出“声誉代价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是进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需要付出的“声誉代价”。彭文皓表示,这些企业都将面临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银行信贷等方面的限制或者禁入,“这种制度设计完全走出了依靠行政手段加强企业监管的路子,实现了与认缴制‘宽进’的对接。

  “一个经营异常的企业,银行会给它贷款吗?生意伙伴会选择它吗?招投标单位会让它中标吗?甚至其外籍高管想要出入境,海关都不一定会给护照签章。”徐炳胜说,这种全民监督、信用监管的方式,真正实现了从向政府负责,到向公众负责的改变。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认为,过去的企业年检,相当于每年监管部门为企业合规经营“背书”,公众对企业运营“云里雾里”。而现在企业做了哪些好事、受了哪些处罚都一目了然。

  据了解,得益于自贸区试点的经验,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届时,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