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22.08.2016  16:48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本市有关规定,我们对《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