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14.10.2015  18:08

AD0302000-2015-094

 

沪新出出〔2015〕1313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各区县文(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书香社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现将总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函【2015】2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总局的指示精神,我局将会同各区县文(广)局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请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分配的候选家庭名额(详见附件2),根据总局确定的基本推荐条件和推荐活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家庭,申报表的电子版可在总局网站(www.gapp.gov.cn)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栏下载。

我局将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区县推荐的家庭进行评议,按总局分配给上海的候选家庭名额,向总局推荐28个家庭。

各区县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报送我局出版管理处(绍兴路5号,邮编:200020;联系人:王茗斐,联系电话:64370176-8410),请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函【2015】233号)

2. 各区县推荐候选家庭名额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5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各区县推荐候选家庭名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