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首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上海入选家庭的通知  

16.08.201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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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新出〔2014〕55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首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上海入选家庭的通知

本市各区县文(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了首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我局会同本市各区县文(广)局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申报。经过区县初核、专家复审等严格的推荐程序,确定了28个家庭向总局推荐。总局又经专家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996个家庭入选首届全国“书香之家”,上海推荐的28个家庭全部入选。

入选的“书香之家”以基层普通群众家庭为主,阅读氛围浓厚,阅读成效显著,读书事迹感人,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充分展现了人民群众的读书风采和上海优秀的读书传统。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风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表扬。 我局将于今年8月份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期间举行总结表彰活动,向入选家庭代表颁发“书香之家”牌匾。各区县也要认真总结这次推荐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号召社会各界向入选家庭学习。

二、深入宣传报道。 各区县要大力宣传报道入选家庭的读书故事和感人事迹,展示书香魅力,培育读书家风,激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共建“书香上海”。

三、扎实开展活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倡导全民阅读,必须倡导家庭阅读。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真正将全民阅读活动推广到基层群众中去,培育更多的“书香之家”。

附件:首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入选家庭户主名单。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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