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

19.12.2017  20:28

12月18日下午,校党委常委第十届122次会议在和平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校党委书记杜慧芳主持会议。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文章反映的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

1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常委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志超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通知》。

杜慧芳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再次告诫全党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学校党委要按照中办精神就传达学习作出具体安排,从校领导班子到二级党组织再到党支部书记,层层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传达到每一位党员。纪委和组织部要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校长曲景平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对照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会议还传达了中宣部、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召开的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