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对象公示

17.04.2017  17:00

  根据《关于表彰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沪工总基〔2016〕333号)精神,经过各区局(产业)工会择优推荐、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审核、实地考评、发布评审、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等程序,产生了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候选单位297个、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297个、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对象200名、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单位10个、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对象10名。符合条件的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及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同时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1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候选对象有异议的,可与上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联系。

  电话:63211939*4095、4104

  传真:63230912

  联系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 409室

  邮编:200002

  上海市总工会

  2017年4月15日

      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对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