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新证书颁发仪式

04.01.2016  15:38

  2016年1月1日,上海举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新证书颁发仪式,为12家新成立和已成立的社会组织颁发了新的登记证书。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融、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市税务局、市质监局以及区县民政局、社团局领导,社会组织法人、媒体代表等参加了颁证仪式。会议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同志主持。

  李勇对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和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率先在全国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国家民政部高度重视加快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和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

  吴建融在会上介绍了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以实施统一的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制度为契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情况,要求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建立和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上海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社团局局长李政通报了上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情况。据悉,此次改革是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上海将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