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航道)中心四项举措强化港口行业安全和反恐防范工作

21.05.2015  14:47
      近期,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近期强化行业安全工作要求,确保港口行业安全维稳工作落实到位,码头(航道)中心结合港口行业日常监管实际,迅速行动,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港口码头安保和反恐防范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港口行业实际,下发《关于强化落实港口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码头中心相关科、站提高对当前港口安保和反恐防范工作认识,增强安全、安保防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对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负责态度,切实落实各自职责范围港口安全、安保防范监督职责,安排部署近期维稳工作具体要求,明确维稳责任。特别强调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维稳和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提高警惕,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监控与防范。       二、有的放矢,明确工作要求。 按照委领导的批示精神,要求各监督站重点加强对轮渡、三岛客运、危运以及浦江游船的反恐安全检查监管力度,加强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单位(电厂、水厂)反恐防范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相关单位做好防冲、防撞、防火、防爆等安保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戒备,强化反恐防范,全面落实反恐维稳各项措施。       三、督导检查,开展联勤联动。 码头中心各监督站、队针对各自分管区域实际和中心部署,制订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对辖区从事危险货物作业、涉外、客运、旅游码头等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扫除盲区,堵住漏洞。码头中心还将主动加强与水上公安、海事局、边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着力建设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做好各个职能衔接,真正形成稳控工作的合力,并要求港口企业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吸取近年来几起安保事件的深刻教训,强化通道口人员进出、上、下客安检,配齐安保设备,加强员工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反恐防范措施。       四、畅通信息,加强值班应急。 按市交通委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加强与市交通委指挥中心联系,并加强港口行业安全和反恐防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码头中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备勤队伍、人员组织和应急车辆、通讯设备等保障工作,做好值班与应急备勤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到一旦有事及时做出应急响应。并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必须按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做好突发情况信息上报工作。   (码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