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举办第三期反垄断青年学术沙龙[图]

11.06.2015  19:17
6月10日,反垄断青年学术沙龙第三期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楼205会议室举办。沙龙主题为“行政权力与反垄断法规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处长周智高处长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翟巍博士分别作了主题演讲。上海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室马敬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何渊副教授、凯原法学院侯利阳副教授以及凯原法学院博士生任立民受邀担任评议员,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尚丽娜老师及法学院学生出席沙龙。沙龙由李剑教授主持。

周智高作了题为“行政垄断执法分析”的报告,在梳理《反垄断法》关于行政垄断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他结合自己多年实战经验,向与会各位细述了发改委最近两年公布的三个行政垄断案件——河北省交通厅等部门行政垄断案、山东省交通厅等部门行政垄断案以及云南通信管理局行政垄断案的具体情况。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的同时,他还就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以及如何进行事前预防等领域提出了问题。

翟巍以自己的论文为基础,作了题为“欧盟公共企业领域国家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报告。他首先区分了国家限制竞争行为与行政垄断,指出前者的外延更广,并讲述了欧洲法院附属理论与附属性国家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内容,最后指明欧盟模式对我国行政垄断规制的意义。

在两位演讲人的报告结束后,四位评议人围绕上述主题分别发表自己的见解。马敬肯定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案例对地方执法机构的指导及鼓舞作用,并从如何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处理相关案件方面提出了自己对山东省交通厅等部门行政垄断案等案件的看法。何渊则从行政法的角度谈了自己对滥用行政职权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看法,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的认定存在一种趋势,即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对于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要明显。侯利阳指出,在反垄断执法中处理执法机构与其他行政机关关系时可以借鉴欧盟方式,同时在现行《立法法》框架下,反垄断执法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否对抗基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其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任立民则对行业管制与政府补贴问题上引发的管制机构职权与反垄断法执法权限之间的关系发表了意见。

针对点评,两位主报告人就四位评议人在评议中提及较多的不同行政机关之间权力冲突问题的解决以及政府补贴相关问题进行回应。沙龙最后,王先林代表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为两位主讲人颁发了“感谢状”。 整个沙龙历时两个半小时,内容详实交流充分,为本学期的反垄断青年学术沙龙划上一个完美的完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