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小微企业财会知识竞赛的通知

28.04.2017  22:24

各区财政局:

  现将举办上海市小微企业财会知识竞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踊跃参赛,积极促进和带动本市小微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拓展和综合能力提升。

   一、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网络)竞赛安排在5月底,由个人登录上海财政网在线答题。线下竞赛包括初赛和决赛。初赛安排在6月中旬,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决赛安排在7月上旬,采用现场竞答方式。

  各竞赛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面向本市所有小微企业财会人员。其中,网络竞赛由个人报名参赛,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将向各区财政局反馈参赛情况;初赛参赛人员由各区财政局、小微基地推荐;决赛根据各区初赛成绩的高低,由成绩优异的区财政局组队参赛。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主要包括:小企业会计准则(含“营改增”会计处理规定)、小企业税收政策(其中“营改增”是重点)、小企业内控制度、小企业管理会计及财务报表分析、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

   四、竞赛题型

  (一)网络竞赛题为不定项选择题。

  (二)初赛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计算分析题。

  (三)决赛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

   五、竞赛规则

  (一)网络竞赛

  每区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参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段(一周内)登陆上海财政网并在30分钟内完成答题。网络竞赛将按照参赛选手的成绩排定名次(如成绩并列,则答题用时较少者排名在前)。

  (二)初赛

  每区选8人参赛,笔试时间为1.5小时。初赛按照参赛选手的成绩排名,奖励成绩前10名的参赛人员(如排名并列,则选取计算分析题得分高者。如再并列,以多选、单选、判断依次类推)。

  (三)决赛

  按照各区初赛总成绩高低,选取排名靠前的4-5支队伍,以团体形式(每组3名选手)参加决赛(如排名并列,则选取该区初赛(笔试)计算分析题总得分高者。如再并列,以多选、单选、判断依次类推)。

   六、竞赛奖励

  对网络竞赛成绩排名前100的个人,将通过上海财政网予以通报表彰,并抵免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初赛和决赛分设个人奖和团体奖(其中获奖个人可抵免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同时,竞赛还设优秀组织奖,奖励竞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区财政局,并将获奖情况纳入2017年小微基地年度考核。

   七、竞赛组织

  各单位应会同本区小微培训咨询基地,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动员小微企业会计人员踊跃参赛。同时,鼓励各单位通过一定形式,选拔业务素质优良的会计人员参赛。

  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朱刚(54679568-17043);

  市财会中心联系人:汤敬(63188335)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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