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诈骗案】11人抱团诈骗数额巨大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16.11.2015  22:37


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傅晓刚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市第一中院认定,这1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吴伟峰以揭发他人犯罪为要挟敲诈勒索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根据上述被告人具有的自首、立功、从犯、坦白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实质危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广播电视台记者:吴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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