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人才享四类住房保障 新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

24.08.2016  14:03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被称为临港2.0版“双特”政策。昨天,上海市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意见》的形成过程,同时通报了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

   新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

  昨天发布会上,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阮青表示,2012年9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也就是所谓的“双特”政策。经过三年多实践,临港地区基本确立了统一的开发建设机制,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加速布局,创新创业人才不断集聚,“双特”政策达到了预期目标。

  “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作为上海面向未来的战略空间和发展引擎,将按照体现国家战略、体现上海优势、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和功能提升,为此有必要在延续“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2.0版“双特”政策。

  阮青表示,《若干意见》的政策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若干意见》提出了临港地区未来开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那就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为此,《若干意见》推出了六方面共17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继续延用“双特”政策中的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政策,即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在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等。

   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扶持

  与前一轮临港地区特殊政策相比,2.0版“双特”政策将在产业、人才、城市功能开放等三个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杰表示,为推进《若干意见》落地实施,临港管委会结合临港开发实际,推动形成“1+3+X”政策框架体系。其中,“1”是指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市政府发布的《若干意见》,“3”是指根据《若干意见》,由管委会制订出台的新一轮产业、人才、城市功能的配套政策;“X”是对落实上述政策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在产业配套方面,临港将发起设立100亿元的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基金、50亿元的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基金、20亿元的海洋产业发展基金、10亿元的临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扶持临港地区重点产业发展。

  同时,临港还要全力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将设立每年5亿元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功能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支持企业新产品研制和装备首台套突破,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支持智能制造技术和标准研发、产业发展和系统集成,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支持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应用,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此外,临港将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支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单个最高5000万元支持;支持节能减排和技术发展,对新能源开发、节能技术改造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