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心理健康教育社区协同工作协议

26.06.2015  11:47

6月24日上午,松江区心理健康教育社区协同工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我校明镜楼举行。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袁大伟、副院长徐燕、科教科科长李谨和我校学生处处长王戎、副处长吴江及心理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出席。仪式由我校心理中心主任张海燕主持。

仪式上,王戎表达了至诚合作的意愿,希望在新的精神卫生法框架下进一步拓宽医教结合、区域协同的渠道,在服务社区过程中提升我校整体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在吴江介绍项目建设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后,双方代表签订了共建协议书并为共建基地揭牌。随后,袁大伟也表达了与高校充分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松江精神卫生社区的合作期待。仪式后,双方还就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社区协同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讨论。

此次心理健康教育社区协同工作协议的签订,旨在盘活教育服务资源,加强区校合作,共同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社区的心理卫生、心理健康服务以及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建设,是我校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工作体系的有益探索与实践。合作内容包含开展面向社区重点人群的多形式大众心理健康专题宣传教育;协助社区开展心理咨询的专业培训或督导,加强工作专项研究;在学生的危机评估、转介治疗、社会心理康复等环节,提供相关的协同服务等。(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