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上海市公务用车“四定”采购人工作座谈会

18.09.2015  19: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调研公务用车“四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新年度集中采购方案,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于9月16日下午联合召开了上海市公务用车“四定”工作采购人业务座谈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市机管局车辆管理处、市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各区县机管局分管车辆负责人、部分市级机关和区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王永敏调研员主持。    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四定”工作既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又为采购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绝大多数供应商在履约期间都能按照承诺提供较好的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反映存在部分车型维修费用高、边远地区缺乏定点供应商、加油管理仍然存在漏洞、集市车型品种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建议监管部门能够建立供应商的履约评估机制,并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    市机管局车辆管理处负责人充分肯定了“四定”工作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方面起到的积极推进作用,提醒大家用好用足供应商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加强与供应商、监管部门的沟通,最后要求大家支持新能源车的发展和推广。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强调公务用车“四定”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精神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表示会在新一轮定点采购中通过更加规范科学的操作选拔出优秀供应商为大家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也希望采购人能及时反馈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共建诚信体系。    最后,市采购中心负责人衷心感谢各区县对市级公务车“四定”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通报了后续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同时表示要力争将新一期的定点招标工作做的更加完善。(市采购中心顾文林)(201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