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  

10.07.2015  15:29

      为规范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通知精神,自2014年11月开始,本市组织开展了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经过集中清理整顿,人民日报上海分社、新华社上海分社等59家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保留;中新社浦东支社等34家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撤销;证券时报上海记者站等6家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并入其上级新闻单位的驻沪机构;团结报等10家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被要求整改。根据清理整顿结果,市新闻出版局将对保留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并发放《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向被撤销驻沪机构的中央新闻单位送达撤销决定书;督促被要求合并的驻沪机构在3个月内将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要求需整改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验收合格后进行重新登记,到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予以撤销。市新闻出版局将在本市主要媒体和局网站上公告清理整顿结果,并启动地方新闻单位驻沪机构重新梳理和登记工作。